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阳光体育活动实施要求
发布作者:张宜玲 发布时间:2017-09-01 浏览(


      一、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课改工作,发扬我校体育优势,体现体育学科丰富的育人价值。通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展示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方面,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在学校各班中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掀起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的新高潮。

二、积极反思总结,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蓬勃发展。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中,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努力达到使每位学生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三、通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展示活动,推进体育课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快乐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大队和体育俱乐部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集体项目的竞赛、主题鲜明的、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四、要营造良好体育活动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深入人心。

五、要加强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负全责,各学校各部门及广大教师要关心和支持阳光体育活动。立足校园,继续深入开展学生班级体育活动。结合学校体育活动带动家庭,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生动活泼的课外健身活动。

六、场地与器材保障措施

1、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学校经费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

2、按规定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充分利用场地器材,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七、监督与评价制度

1、为了使活动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能够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学校制订具体可行的措施方案,就具体时间、活动项目、活动次序、安全防范等事宜做出周密的安排。每学期各校都要制订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对活动有要求,有记录,有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把握发展方向,年末进行总结,保证阳光体育教育教学工作有组织、有目的、高效率的实施。

2、加强我校各班级间的合作,组织体育教师经常到各校观摩、指导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在竞赛、信息、资源等方面沟通有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3、建立督导、检查和工作评比制度。将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纳入对学校各班级的综合督导内容及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学校将对各班的进行检查、督导,并将阳光体育活动落实情况与教师的年终考评和绩效工资挂钩,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考核评比,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情况纳入学生体育课程、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把上好体育课,指导学生科学锻炼作为体育教师评先树优的依据,把学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情况作为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以此推动我校阳光体育活动有效开展、深入发展。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

2017年9月